2月12日,上海市商务委正式发布《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推动汽车消费升级,促进环保和节能目标的实现。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提供了一次性定额补贴。
根据《实施细则》,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市的个人消费者如果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包括纯电动小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小客车,并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将获得一次性1.5万元的定额补贴。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消费者选择环保、节能的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政策还对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提供了补贴。在同样的时间范围内,个人消费者如果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并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将获得一次性1.3万元的定额补贴。这一政策有助于推动老旧车辆的淘汰,减少空气污染,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为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实施细则》还规定了严格的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申请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信用状况良好,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相关失信记录;转让的车辆需为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为旧车申领过上海市其他汽车补贴政策;旧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新车注册登记日期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之间。此外,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转让车辆不得转回本人名下,新购车辆应当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指定平台提交补贴申请。购买新能源小客车的消费者需通过“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贴申请,购买燃油小客车的消费者则需通过“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商务委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需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并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之前提交补贴申请,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将不予受理。
补贴资金由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按85%和15%比例共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的15%配套资金由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在政策实施期内,若国家下达的中央资金使用完毕,超出部分也将由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将共同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工作。各部门将加强合作,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补贴资金、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汽车产品、价格违法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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