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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启动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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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将选择一批环境管理水平高、技术装备先进、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再生铅企业,作为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这些试点单位将在试点期间承担废铅蓄电池的跨省转移任务,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根据通知,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试点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和核准经营规模内接受废铅蓄电池。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的制定背景和意义表示,危险废物转移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必要环节,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对于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推动铅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试点工作的开展,旨在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的便捷化,同时促进再生铅行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选择具备优秀环境管理水平和先进技术装备的再生铅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将有助于提高废铅蓄电池的处置效率和管理水平。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对试点单位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情况将进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还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反馈机制。各试点单位将定期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生态环境部将根据试点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未来的几年中,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加强,我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此次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将为我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探索出一条新的道路,为推动再生铅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我国将进一步推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再生铅行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废铅蓄电池的处置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也将为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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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